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网站10月21日消息,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7·19”冯怡收死亡事件调查组9月23日发布调查报告称,2020年7月19日11时15分左右,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建东平公司)一名员工被发现在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一公司)散粮部二号筒仓内死亡。经现场人员确认,死者为东平清扫队工人冯怡收。
冯怡收,男,出生日期:1964年9月17日,山东省无棣县埕口县冯家庄村人,死亡原因:粮站机器缠绞致创伤性休克死亡。目前,事件善后工作已完成,死者家属获得补偿金130万元。
调查报告载明,冯怡收为港建东平公司清扫队人员,7月18日冯怡收白班休息,清扫队副班长陈吉东安排冯怡收一人值守7月18日19:30至7月19日1:00时段的夜班,工作地点位于港一公司散粮2号筒仓西北方向约200处的卸粮池,工作内容为夜间卸粮池清理,未指派其去筒仓区域工作。
调查组查明了事件发生的具体经过:7月18日,冯怡收白班休息,清扫队副班长陈吉东安排冯怡收值夜班,时间为7月18日19:30至7月19日1:00。当日,冯怡收上岗前存在饮酒行为(经公安部门调查取证),于18:50左右进入散粮站筒仓区域(经调取该区域附近摄像头视频记录),之后无人员见过冯怡收。7月19日6:30左右陈吉东在现场未找到冯怡收,发现冯怡收的手机放在候工室的桌上,经用冯怡收的手机与其亲属联系也未找到冯怡收,9:50左右,巡查员朱如利在2号筒仓内巡查时发现有一人趴在电力螺旋清仓机铰刀轴上,经核查是冯怡收,已死亡。
对于事件的性质,调查组根据调查的结果综合分析认为,一是冯怡收在夜班期间死亡于2号筒仓,该筒仓不是其工作区域,也无他人指派其去筒仓区域,故冯怡收死亡地点非其工作地点;二是因事发现场无视频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无法确定冯怡收进入2号筒仓的具体时间,《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未明确其死亡时间,故冯怡收死亡具体时间无法确定;三是冯怡收岗前饮酒且独自一人违规进入不在其工作区域的2号筒仓内,公安部门从现场提取的黑色垃圾袋和对相关人员的查访印证,冯怡收有进仓盗窃黄豆的嫌疑,故其行为不是为了工作。
调查组认为冯怡收死亡事件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的证据不足,故不能确定冯怡收死亡事件为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