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飞来峰遇害景区被判赔17万 案件细节回顾!

2021-01-06 11:01:18 作者: 浙大女生飞来

  昨天(1月4日)下午,浙大海归女生被害案,家属状告景区民事赔偿一案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景区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判决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7万余元。

  其中,“景区未尽安保义务”,主要是指事发时曾有游客向保安报信,保安没有引起重视。

  案件细节回顾:

  2018年11月13日中午,从英国留学归来的浙大2013级毕业生小谭在西湖景区莲花峰游玩时与家人失去联系,下落不明。

  经过各方全力搜寻,警方于2018年11月15日22时30分许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发现疑似小谭的女孩,然而,遗憾的是,经医务人员确认女孩已无生命体征。经警方现场勘察和法医鉴定,小谭系他杀。

  同年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将犯罪嫌疑人熊志城(男,24岁,广西人)抓获归案。2018年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熊某批准逮捕。因为案情中涉及强制猥亵,所以此案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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