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备受关注的“浙大女生景区被害案”有了新进展。据媒体报道,被害人父母起诉西湖风景名胜区灵隐管理处一案,西湖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景区管理者未能正确应对游客的突发情况,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存在瑕疵和过错,在避免被害人死亡的损害后果的发生上存在一定缺失,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确定景区管理者在原告损失的10%范围内承担责任,判决景区管理者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3940.15元。
被害人家属谭先生表示,他认可法院认定景区有责任,但是只承担10%的责任太少了,他准备和律师商量,看是否上诉。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8年11月13日,从英国留学回杭州不久的浙大2013级本科生谭某某在灵隐景区失联;15日夜,警方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发现其尸体;17日,杭州警方在桂林全州县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随后杭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熊某批准逮捕。2019年7月26日,杭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制猥亵罪,二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熊志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11月11日,浙江省高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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