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宅和建设局:树立二手住宅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各有关单位:
为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决议计划布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告诉》(深建字〔2020〕137号)有关规定,促进二手住宅商场信息通明,理性买卖,经市政府赞同,我市树立二手住宅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在查询剖析基础上,构成全市住宅小区二手住宅成交参考价格,定时在深圳市住宅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大众号和深圳市房地产信息渠道等网络渠道发布。
本告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住宅和建设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