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航空公司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降低50%的基础上,再降低20%。
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于2012年4月1日起开始征收,国内航线原则上为每人次50元,国际航线为90元,具体视情况调整。民航发展基金的设立是为了取代原来对乘客征收的机场建设费以及对航空公司征收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2019年7月1日起,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
民航发展基金基本上维持了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使用范围,并根据我国民航事业发展要求,将民航节能减排和通用航空纳入了民航发展基金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