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案假收10万被定为犯罪 具体怎么一回事?!

2021-03-28 11:35:08 作者: 为破案假收1

  为破案假收10万被定为犯罪

  28日消息,“为破案假收10万被定为犯罪”引网上关注。据报道,湖北一民警厉运东为破案“假意”收受同事10万,然而10天后退还被认定为犯罪。究竟是怎么回事?

  据了解,该案则是备受关注的孝感市大悟县“广平沐足”涉黄案。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该店依仗“保护伞”的庇护,组织妇女卖淫,非法收入1200多万元,共20人获刑。

  厉运东是该案主办民警,他在案发后的第20天,收下了同事送来的10万元现金。厉运东介绍,当晚,8名卖淫女、8名嫖客、“领班”隆某被行政拘留;随后,隆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刑拘;2018年该案最后一名嫌疑人到案,至此该案成功告破。经查发现,该团伙组织架构为:股东、执行经理、“领班”,“领班”与股东签订承包协议。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广平沐足”非法收入为1200余万元。

  针对该案件,厉运东称为破案假意受贿,未向组织报备只因怕牵连行贿同事。左某以送包为由给予厉运东10万元,厉运东在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的情况下仍收受,其在一段时间内非因客观条件限制,既未向领导报告,亦未作其他处理,该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鉴于厉运东退还该10万元不是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出,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其行为具有一定的主动性,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截至目前,厉运东仍担任孝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但他停下了工作,四处“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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