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1196天无罪获赔37万 什么情况?案件经过是?

2021-04-02 11:41:29 作者: 被羁押119

  被羁押1196天无罪获赔37万

  【重磅!被羁押1196天无罪获赔37万】日前,一则“被羁押1196天无罪获赔37万”消息引网上高度关注与热议。消息称,河北一企业家因犯诈骗罪被羁押1196天后,又无罪释放。父亲因无法接受事实去世,其名下的多家公司遭受重创,申请1.4亿国家赔偿仅获赔37万。具体怎么回事?

  据了解,现年53岁的孟凡泉是奥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华港电子工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业的法人和董事长。2014年6月21日,因涉嫌诈骗合作公司负责人175万元,他被河北省滦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3月20日,他因犯诈骗罪,被滦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在一审判决中,检方认为,至案发,孟凡泉未向“华港公司”项目工程投入任何资金,也未引入外资,工程建设款项均由王某武垫付。孟凡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此后,该案历经两次发回重审,数十次开庭。2017年8月10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认定原判孟凡泉犯合同诈骗罪证据不足,判决孟凡泉无罪。

  2019年2月,曾被羁押1196天的孟凡泉向滦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请求法院赔偿侵犯人生自由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以及冤案造成名下企业和在建项目损失等,共计1.4余亿元。

  2019年4月19日,滦南县人民法院决定,支付赔偿孟凡泉侵犯人生自由赔偿金34万余元,精神抚慰金3.3万元,合计37.3万余元。同年5月,孟凡泉不服该赔偿决定,又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作出赔偿决定。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滦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赔偿决定,同时,让滦南县人民法院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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