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其中,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铬铁(按重量计含碳量在4%及以下),进口暂定税率自1%调整为0%。
高纯生铁(含锰量<0.08%,含磷量0.03%,含硫量<0.02%,含钛量<0.03%),出口暂定税率自10%调整为15%。
铬铁,含碳量>4%,出口暂定税率自15%调整为20%。
铬铁,含碳量≤4%,出口暂定税率自15%调整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