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凌晨,安徽省卫健委网站发布“关于六安市裕安区、合肥市肥西县各确诊一例新冠肺炎病例情况通报”:
13日凌晨,六安市裕安区世立医院对就诊患者张某某进行例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后经六安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普通型)。
同日上午11时许,合肥市肥西县根据裕安区推送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信息,立即组织流调和核酸检测,对李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普通型)。
上述两名确诊病例有关情况当地卫健部门已经发布,目前均在当地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据排查,确诊病例李某某,为江苏省无锡市某某集团员工,主要从事摄影营销培训,于5月1日从辽宁省营口市经大连飞至合肥(据初步了解,李某某在大连曾接触入境人员);5月2日在六安市某某影楼开展培训。确诊病例张某某就职于该影楼,近期一直没有离开安徽,在李某某培训期间,张某某曾经听课,并与李某某共同就餐。
来源: 央视新闻 | 作者:辛文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