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这一专项政策 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2021-05-16 09:30:09 作者: 浙江出台这一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专项政策意见》,具体是哪26县?有哪些支持政策?一起来了解~

  省级专项资金予以倾斜

  在省级专项资金分配中,对生态保护因素、污染防治因素、监管能力因素等均予以一定程度倾斜,形成总分配方案后,再上浮至少3%的额度,具体上浮比例根据年度资金规模予以调整确定,在地区财力因素中安排。

  优先支持绿色发展财政奖补、上下游生态补偿等工作与省直部门开展沟通衔接。

  支持“零碳”试点示范建设

  鼓励支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优先支持开展“零碳”试点示范建设,推动构建多层级多领域的“零碳”示范体系,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工业园区试点。

  支持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支持磐安探索建设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景宁畲族生物多样性体验基地等试点示范和建设,全面拓宽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支持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天地空一体的监管能力建设,并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

  压缩环评审批时间

  加大对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保前期指导服务,对省内审查审批项目实施一对一跟踪帮扶机制;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不含环评公示、专家审查等时间)。

  支持加快小微园区建设提升

  对小微园区内同一类型的小微企业项目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及环评审批。

  做好环境治理

  支持积极探索“绿岛”等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处理设施。

  支持云和、景宁开展云景产业合作,并支持云和景宁共建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处理设施。

  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指导支持平阳县、苍南县、常山县、龙游县、丽水市莲都区在2022年底前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实现山区26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全覆盖。

  支持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

  支持开展先行先试

  支持武义环保科技小微园及铝水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根据实际需要给予重金属总量指标调剂。

  支持江山市装备制造、消防器材、电器产业补链项目建设,根据实际需要给予重金属总量指标调剂。

  深化开化县生态环境管控信息系统试点建设及推广运用。

  深化云和县国家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推广应用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率先构建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数字化平台。

来源: 浙江发布    | 作者:辛文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