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判加刑14个月】据香港“东网”报道,5月17日黎智英等10名被告承认2019年10月的涉嫌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该案件今天(5月28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入狱14个月,连同早前其他非法游行案件判囚的14个月,三案并罚,总刑期整合为20个月。
据报道,这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梁国雄、陈皓桓、杨森、何秀兰、吴文远、单仲偕及蔡耀昌,10人均承认1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
除黎智英外,其他被告中,何俊仁、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均判囚18个月,而李卓人、梁国雄2人因与其他非法游行案刑期同期执行,即李卓人共囚20个月、梁国雄共囚2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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