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为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加强股东股权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作为专门针对大股东行为的监管规定,共八章五十八条,包括总则、持股行为、治理行为、交易行为、责任义务、银行保险机构职责、监督管理、附则。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吸收整合现有监管规定,注重借鉴国内外良好实践,对大股东的有关行为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严格规范约束大股东行为,明确禁止大股东不当干预银行保险机构正常经营、利用持牌机构名义进行不当宣传、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用股权为非关联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等。
二是进一步强化大股东责任义务,要求大股东主动学习了解监管规定和政策,配合开展关联交易动态管理,制定完善内部工作程序,支持资本不足、风险较大的银行保险机构减少或不进行现金分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