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龙岗区深汕路中信龙盛广场 2 栋的边女士向本报报料称,小区一公共空调冷凝水管阻塞,空调水倒灌至她家,地板砖、墙壁、天花板、柜子等因泡水受损,且房屋受潮后滋生大量潮虫,目前已无法入住。
边女士多次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中海物业进行沟通,目前双方对修复房屋的赔偿未达成一致。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已介入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边女士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市民反映:家里天花板滴水
边女士告诉深晚记者,5 月 8 日 7 时许,她发现主卧的天花板在滴水,便通知小区物业进行处理。后经物业公司排查,确认为整栋楼共用的空调冷凝水管道堵塞,由于边女士家楼层最低,空调水便倒灌至她家,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工作人员才将管道修复。
令边女士没有想到的是,6 月 20 日,她在家中发现大量潮虫从地板、门边和墙角边钻出。边女士称,当时中海物业请来的一家消杀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潮虫因潮而起,必须撬开墙壁、地板才能进行彻底的消杀。但撬开之后涉及房屋的修复问题,于是,边女士向中海物业提出索赔,希望中海物业承担房屋修复费用。7 月初,边女士和中海物业共同委托两家装修公司对房屋修复进行了估价,两家装修公司的报价均为 9 万余元。
▲边女士家地板撬开后发现有潮虫。
"对于 9 万余元维修费用,我已经跟中海物业协商了两次,但中海物业不愿意出这笔费用。"边女士说,"家里出现潮虫,小孩很害怕,不得已又在小区租了房子。"
中海物业:
不应该由物业负全责
7 月 22 日上午,深晚记者来到中信龙盛广场小区的物业管理处。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中海物业经理常先生告诉深晚记者,两个月以来,他们积极地与边女士进行沟通,帮助其搬家、消杀潮虫等,之前物业已经为住户购买了公众责任险,争取到了保险公司 8000 余元的赔偿。
常先生称,边女士这套房是 2012 年修建的样板房,木质地板在使用 8 年后有潮虫滋生是自然现象,但考虑到物业自身确实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他们愿意赔偿地板损坏的费用,并提供沙子、水泥和人工等帮助其修复。但常先生认为墙壁和天花板的损坏并不严重,没有必要进行更换。
"边女士家受损是空调水倒灌导致的,我们确实是要负管理方面的责任,但整栋楼的住户都在使用这条公共管道,最大的责任应该在住户,而不是物业公司。"常先生说。
随后,深晚记者从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了解到,他们已组织涉事双方进行了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边女士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律师:物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颜昭雄表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一般来说,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既包括小区公共场所秩序的管理,也包括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清洁等。纠纷中的空调水管显然属于公共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应履行维修、养护等职责。现边女士房屋因管道堵塞,空调水倒灌产生损失,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其未妥当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物业服务企业主张最大的责任方是整栋楼住户的说法,不能成立。
颜昭雄还表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应承担 9 万余元的维修费用,还要看边女士房屋中所受损失是否都与空调水倒灌有关。
▲边女士家天花板、柜子有被水浸的痕迹。
深圳晚报记者 罗明 实习生 诸葛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