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当然也具备一定的季节性调节手段,现在是以火电调节为主。
截至2021年10月,四川省电力装机超过1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8596.79万千瓦,火电装机不到2000万千瓦。根据四川能源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火电大约是2300万千瓦。
但是今年7月,四川电网的最大用电负荷达到了5910万千瓦。显然,如果水电出现严重枯水没法发电的问题,(即便不考虑燃料的限制)仅靠火电也很难支撑起四川的用电负荷。
另一个调节手段是水电的自调节。首先,水电站也是一个库容量大小不一的水库,可能实行季节性的水量调节,让枯水期也有电可以发。但水电站的水库往往库容量小,调节能力非常差。因此,需要龙头水库。
龙头水库是在流域内电站的最上游建设,发电装机很小或者没有,但库容量巨大。这样就可以实现流量的季节性控制。
根据四川省政府的数据,具有季及以上调节能力的水库电站装机不足水电总装机的40%。如果说今年夏季电力的严重短缺是偶发性因素,四川冬季枯水期电力供应紧张完全可能是一种常态。
如何避免限电?
这里有好几个层次的问题。首先,水电的季节性问题需要加强龙头水库的建设,也要加强灵活性电源的建设。如果考虑到未来的碳约束,兴建火电站可能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参考北欧国家挪威的经验来看,其90%的电力是由水电供给,不仅保证了国内电力的安全稳定,还能够输出绿色电力。合理的电力市场建设再加上充分发挥水库自身的调节能力就是成功的关键。
如果不能解决季节性的问题,从纯粹市场、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水电有丰枯的不同,那么电价自然也应该随着供需变化而有相应的变化。这是不是会减弱四川对高耗能企业的吸引力呢?
当然这不能一概而论。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不仅要考虑电价,还要考虑其绿色价值。而且水电的丰枯问题,有可能会在龙头水库建设之后得到改善。那么即便是市场交易导致电价波动,也不会频繁地出现巨大差异。
四川的外送电规则,能不能修改?在“照付不议”的规则限制下,如果电力供给进入宽松时期,受电方即便是不需要这么多外电,也要消纳,损失的是受电端省内发电企业的利益。
所以,从来没有完美的规则,只能做到尽可能的公平。在实际上的“全国一张网”暂时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基于相对公平的全电量市场和绿电资源稀缺性等原因,或许应该首先考虑送端省份的市场边界,再由受端市场主体直接与送端市场主体进行交易。这样尽可能同时满足“送电端省份不缺电”和“受电端省份按需买电”
在电力供需严重失衡的情况下,有计划的限电无疑是优于突然的拉闸限电,避免了更大规模的经济损失。限电不是目的,而是为防止更大规模电网事故的手段。
近两年来,“限电”突然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视野中。这说明电力行业突飞猛进发展的红利期已经过去。一系列因素影响之下,我们可能要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电力供需平衡问题。
勇敢地直面原因,大胆地通过改革、技术革新等手段解决问题才是再次“彻底消灭限电”的最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