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二审凶手拒不认罪,辩称:我有精神病!!

2022-08-27 13:22:36 作者: 南京女大学生

8月26日,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被害案在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院未当庭宣判。
杨柱律师介绍,3人落网后供述,除了李某月之外,还计划杀害另外5人,并且至少制定了3套杀人方案。
其中,三人计划诱骗熟人张某与李某月同乘一辆车,将张某灌醉后放入车中,再将车辆推入深水,造成张某醉酒驾车落水死亡假象。

据一审判决书:7月7日上午,西双版纳中院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7月25日,“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等3人提出上诉,其中洪峤提出的是无罪上诉;张晨光、曹泽青两人则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故提出上诉。

在法院二审中嫌犯不认罪,想借精神病为自己推脱,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心如此之歹毒,杀人的时候,冷酷无情!如今轮到自己,却想方设法、挖空心思想活命!天下岂有此歪理?可怜的女孩!死得太惨了!支持一审原判,给逝者家属一个交待!
受害者父亲坚持一分钱不拿,只要给死者一个公正的审判,这是对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国法严惩,维护正义。尊重生命!为了法律的威严和对犯罪的威慑,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钱解决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权。随意剥夺别人的生命,坚决不可以饶恕,这个事件就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恶劣杀人事件,这样的人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整个事件当中最令人心痛的是月月父母,含辛茹苦把女儿养大成人,突发事件令他们顿时感觉天塌了。
为人父母都知道女儿对一个父亲意味着什么,可以说大多数父亲可以为了女儿付出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最后想对李爸爸说,您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尽管我们素不相识,但你们的遭遇让我一直关注。严惩恶魔,维持一审判决,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您和月月妈妈一定要坚强,好好活着!

另外,从现在证据看,二审没有可以改判的理由,毕竟一审认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变化。而且这案子如此引发公众关注,在一审时法院就慎之又慎,是综合各方面考虑做出的判决,没有什么根本性的情况变化,是不会改判的。这样的罪犯,还是让他早一点上路吧,简直人神共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