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漳州,网传一名太婆进小吃店乞讨未果,疑偷拿店里的香肠。店方气愤之下,将视频发到网上,引发广泛关注。15日,极目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老人子女已要求店方删除视频。法律人士认为,针对老人的行为店主可报警处理,但擅自曝光,涉嫌侵犯其肖像权。
老人乞讨未果偷拿香肠?
视频显示,9月13日,一名太婆,左手拄着拐杖,提着一个袋子,右手则依靠在玻璃橱柜旁,分两次拿走了橱柜盘子里的约10根香肠。
监控视频截图
视频发布者称,当时老人进店来讨要5元钱。店员正在忙碌,说老板不在,没有给钱。交谈中,店员看到老人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以为是行动不便靠着玻璃橱柜。等老人离开后,店里配餐时,才发现盘子里的火腿肠不见了,查看监控才发现是老人偷拿了,觉得气愤又心酸。
15日,极目新闻记者多方联系店家,均未获回复。隔壁一家服装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4日晚上,老人的子女确实来过小吃店,当时她听到了争吵声,但不知道最后事情是怎么解决的。
网络视频截图
记者查看其视频平台账号,已不见老人偷拿香肠的视频。14日晚接着发布了一条家属带老人来店里的监控场景,并配文“后续来了:好人难当,晚上老奶奶的家人过来店里要求删视频,我心软就答应了,她女儿还说要赔偿我的损失,我很客气地跟他们说不用了,老人家嘛,希望别再有下次。我就把视频删了,删除之后,没想到她的儿子翻脸,一句谢谢没有还大声吼,大家评评理,这到底谁的错……”
店方擅自曝光涉嫌侵权
对于店家发布监控视频,有网友认为,曝光得好,支持店主报警处理;也有网友表示恻隐之心:老人年纪大了,也不容易,如果是真的缺吃的,偷拿点或者给点都无所谓,但如果是职业乞讨,就不值得同情。
15日下午,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巷口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没有接到报警。他查看博主发布的视频表示,店主遇到上述情况可以报警,但发布上述视频,涉嫌民事侵权。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亮认为,发生盗窃行为,应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未经他人同意发布其肖像、视频,涉嫌侵犯肖像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志远也认为,店主擅自曝光老人偷拿香肠的行为欠妥。安装摄像头目的之一是为了防盗,即使执法机关拷贝录像,也不能随意上网公开。老人如偷拿香肠肯定不对,但店方擅自曝光老人则涉嫌侵犯其肖像权,至于网友说曝光可以避免更多店主遭受损失的说法,虽然店方的财产权利被侵害,但是一码归一码,这些都不能成为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借口。
肖教授建议,上述情况最好报警处理,即使要将监控视频发到网上,也应该对老人的面部进行遮挡处理,尽到合理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