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对来(返)川人员要求
在继续落实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分以下层次开展对外省来(返)川人员的排查管控。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不入川;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离藏前72小时内3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川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宁夏回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3、对近7日内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甘肃省,云南省昆明市,贵州省毕节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4、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滨海新区、红桥区,青海省除海西州、玉树州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5、其他来(返)川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
对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要求
1、对近7日内有绵阳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第1、2、3、5日,完成4次核酸检测,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10月2日以来,抵达各市(州)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抵达已满5天的,须立即补做1次核酸。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2、对近7日内有眉山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对有中、高风险区的市(州)人员确需跨市(州)流动,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公众要重视个人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关注疫情动态。如近期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红码”人员就地等待转运。
如健康码变“黄码”,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就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近期,我省21个市(州)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疫情传播的风险依然较大。公众出行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不前往或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
公众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亮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应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等防疫规定,确保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均落实到位。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做到“扫码亮码、绿码通行”,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构筑抗疫的坚固堡垒。
专家提醒
国庆节防疫提醒
国庆节期间,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州)的其它县(市、区)及有本土疫情的地区。
加强措施,严格防护
近期部分区域社会面持续检出病例,流调显示以下两类行为是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居民在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采购过程中未做好个人防护,如不规范佩戴口罩(将口罩挂在耳朵上、露出鼻子、未压紧鼻夹或口罩长时间反复使用等),返家后未及时洗手。
二是部分中高风险地区,包括部分临时封控小区,仍有人员下楼停留、散步、遛狗、聊天等情况。
特别提醒: 所有市民应积极配合社区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参加核酸采样时,务必注意以下重要事项:戴口罩!一米线!勿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