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疫情总能给人以始料未及的意外。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你坐在办公室里,我却处于静默管理。那么问题来了,劳动者因政府临时实施静默管理无法正常上班,用人单位该如何发放工资?
疫情对生产生活产生连锁反应,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或遭遇裁员失业、降薪停薪,保市场主体与保居民就业利益与共相辅相成,企业和职工双向奔赴方能共渡难关。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按如下情形调整用人方式和工资支付标准。
1.职工如因非自身原因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而被采取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措施,企业应按职工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职工隔离期或观察期结束后仍需停工治疗或休息的,企业自继续开始治疗之日起计算医疗期,按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对劳务派遣职工,企业不得因隔离治疗或观察而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2.企业应主动与职工沟通,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居家办公,只要职工能够提供正常劳动完成工作任务的,企业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正常支付劳动报酬。
3.如职工不能居家办公的,则可协商后安排年休假及其他福利假期,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比如,可抵扣本年度的休息日,解封后安排该职工在休息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