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强调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被委托人应当依法履行照护职责。
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为核心承载区提供法治保障
今年10月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多件地方性法规,其中《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国际化商务服务、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综合交通枢纽、产城融合等功能定位和保障措施,为推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成为上海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增长极、引领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动力源、落实国家战略的核心承载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