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刚刚公告:“三三”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40亿

2022-11-01 15:47:58 作者: 杭州中院刚刚

   刚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三三”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一):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文俊、王文澜等人犯集资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以下简称“三三”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信息查询等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三三”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二、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根据本次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三、清退时间

  2022年11月1日。

  四、发放方式

  本次发放采取线上发放方式。法院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任一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五、特别提醒

  1. 本次为“三三”案第一次资金清退,法院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及时发放案款。

  2. 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3.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受损集资参与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5. 如有其它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87393350),或至就近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日

  相关问题解答

  1. 执行法院开展了哪些工作?

  立案执行后,法院抓紧分析情况,制定执行工作方案,分批分重点进行财产处置,包括扣划银行账户,处置涉案房产、土地及其他涉案财物,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三三”案受损集资参与人相关信息查询的公告》,进行信息查询,最大限度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2. 为什么要分批次清退?

  本案涉案财产种类繁杂,有部分财产尚在抓紧处置中。为及时保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资金清退分批次进行。本次清退的金额为40亿元。

  3. 如何领取清退资金?

  考虑到本案集资参与人众多,且遍布全国各地,为减少受损集资参与人路途奔波,本次清退采取线上发放方式,不需要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

  法院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到全国任一工商银行网点领取。工商银行不收取手续费。

  4. 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如何处理?

  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