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0—24时,重庆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78例(巴南区22例、南岸区21例、渝北区21例、江北区14例、沙坪坝区10例、北碚区10例、荣昌区9例、渝中区8例、涪陵区6例、大渡口区6例、永川区5例、云阳县5例、武隆区4例、忠县4例、黔江区3例、璧山区3例、铜梁区3例、潼南区3例、开州区3例、巫溪县3例、万州区2例、丰都县2例、酉阳县2例、九龙坡区1例、长寿区1例、江津区1例、合川区1例、綦江区1例、垫江县1例、巫山县1例、彭水县1例、万盛经开区1例),其中,103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6例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2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9例在扩面核酸检测中发现、38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157例(江北区1167例、九龙坡区1128例、渝北区1043例、南岸区877例、渝中区620例、北碚区320例、沙坪坝区201例、垫江县125例、巫溪县88例、巴南区73例、梁平区66例、万州区64例、秀山县60例、涪陵区58例、大渡口区57例、开州区40例、合川区35例、云阳县28例、江津区19例、璧山区13例、黔江区11例、铜梁区9例、綦江区8例、永川区7例、武隆区7例、彭水县6例、潼南区5例、酉阳县5例、长寿区4例、荣昌区4例、忠县4例、大足区2例、巫山县2例、石柱县1例),其中,5461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90例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528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78例在扩面核酸检测中发现。
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87例(沙坪坝区21例、大足区21例、秀山县9例、巴南区6例、渝北区5例、北碚区4例、垫江县4例、南川区3例、梁平区3例、大渡口区2例、九龙坡区2例、万州区1例、渝中区1例、江北区1例、永川区1例、铜梁区1例、开州区1例、万盛经开区1例),解除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338例(沙坪坝区63例、九龙坡区52例、渝北区34例、大足区32例、大渡口区20例、江北区19例、渝中区14例、南岸区11例、北碚区11例、秀山县11例、铜梁区8例、梁平区8例、垫江县8例、万州区7例、巴南区6例、合川区6例、南川区5例、江津区4例、璧山区3例、涪陵区2例、长寿区2例、巫溪县2例、万盛经开区2例、永川区1例、綦江区1例、开州区1例、城口县1例、云阳县1例、奉节县1例、巫山县1例、彭水县1例)。
截至11月21日24时,重庆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2074例(沙坪坝区229例、渝北区194例、巴南区155例、垫江县144例、南岸区141例、北碚区136例、秀山县92例、渝中区90例、梁平区76例、大渡口区74例、九龙坡区74例、涪陵区69例、江北区69例、开州区60例、大足区48例、永川区39例、荣昌区39例、合川区37例、万州区35例、江津区34例、铜梁区25例、云阳县25例、巫溪县25例、长寿区18例、奉节县17例、酉阳县17例、潼南区16例、彭水县14例、綦江区13例、巫山县12例、璧山区11例、南川区10例、武隆区10例、忠县8例、黔江区7例、万盛经开区7例、丰都县2例、石柱县2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0518例(九龙坡区9079例、渝北区7538例、江北区6675例、渝中区3401例、沙坪坝区2743例、南岸区1751例、北碚区1648例、秀山县1284例、垫江县1034例、大渡口区747例、巴南区716例、梁平区547例、合川区514例、巫溪县497例、万州区366例、江津区272例、涪陵区271例、云阳县200例、开州区199例、綦江区197例、璧山区175例、大足区146例、铜梁区116例、永川区52例、潼南区48例、酉阳县43例、荣昌区38例、巫山县35例、长寿区32例、南川区29例、忠县24例、黔江区23例、彭水县22例、万盛经开区20例、武隆区13例、奉节县13例、石柱县6例、城口县2例、丰都县2例)。
11月21日0—24时,重庆市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例(意大利3例、美国1例、英国1例、西班牙1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意大利);治愈出院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西班牙2例、意大利1例、阿联酋1例)。
截至11月21日24时,重庆市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3例(意大利12例、西班牙3例、阿联酋1例、老挝4例、中国香港1例、美国1例、英国1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7例(西班牙1例、阿联酋1例、意大利3例、马来西亚1例、中国香港1例)。
重庆市11月21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如下:
一、江北区
江北区确诊病例1,系江北区隔离管控人员,11月2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江北区确诊病例2,系江北区隔离管控人员,11月2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江北区确诊病例3-8,系江北区重点人员,11月2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江北区确诊病例9,系江北区重点人员,11月2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江北区确诊病例10-11,系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的人员,11月2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江北区确诊病例12,系江北区11月12日判定的无症状感染者,11月2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江北区确诊病例13,系江北区11月11日判定的无症状感染者,11月2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江北区确诊病例14,系江北区11月16日判定的无症状感染者,11月21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重型)。
江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1075,系江北区隔离管控人员,11月21日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江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076-1106,系江北区重点人员,11月21日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