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对男性还是女性来说,建立家庭暴力庇护所都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多年社工经验的志愿者王女士告诉记者,对于家庭暴力受害人来说,家暴庇护所是一个安全的避风港,能够保障受家暴人员的基本权益不再受到损害。特别是对于男性家暴受害者来讲,他们往往遭受的精神家暴较多,在长期遭受精神压迫下,很难突破心理障碍去寻求帮助。且他们在遭受家暴后,不仅需要一个庇护所作为落脚点,更需要在里面获得其他服务,使其有能力能够从精神上脱离家暴环境。
王女士说,在上述2个案例中,因有救助站以及家庭暴力庇护所的介入,受害人涉及的家暴问题最终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民警和救助站在发现雷某父子后,便立即对其进行调查与帮扶。救助站解决了雷某的暂时吃住问题,后又带其前往医院进行了验伤。民警则与雷某老家的当地派出所了解夫妻情况,后又前往雷某老家与其妻子当面沟通。在救助站、民警、村干部等人的多次劝说下,夫妻两通过长时间的磨合慢慢理解了对方,最终和好如初。在确认小王的身份信息后,扬州反家暴庇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帮其办理了临时入住手续,还为男婴购买了奶粉、尿不湿等物品。最后在解决小王临时吃住问题后,决定护送他回安徽老家安置年幼的儿子。
“当受害人还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时,他们很难将全部精力用来解决家暴以及后续的生存问题,而这些可以通过庇护所寻求帮助。”此外,王女士还提到,在当前实施离婚冷静期的政策下,家庭暴力庇护所还能为有家暴行为的受害者提供生活庇护,避免其在冷静期间遭到再次伤害。
③
男性受暴者
鲜少有人选择入住庇护所
通过检索关键词,红星新闻记者发现,除沈阳市有为男性设立的家庭暴力庇护所外,成都、上海、昆明等地在近年来也相继增设了针对男性的庇护服务。与沈阳市家庭暴力庇护的境遇一样,这些专为男性设立的家庭暴力庇护所成立至今一直都鲜少收到男性受害者的入住求助。
前述王女士说,近年来,男性被家暴现象屡见不鲜,但有超九成的男性在面对家暴时会选择“忍气吞声”,“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的影响,男性家暴受害者除了有一定的抗拒心理外,还比较好面子,导致他们在受到家暴后基本不会主动寻求外界的帮助。”
云南一家暴庇护所相关负责人则告诉记者,受宣传力度等多方面的影响,许多民众对于家庭暴力庇护所知之甚少。加上为了保护求助人的安全,宣传介绍时会故意隐去家庭暴力庇护所的相关信息,从而导致就算有男性受害者会拨打热线求助,但也鲜少会有人知道、了解庇护所并提出入住申请。
该负责人说,即使一些家暴受害人通过工作人员了解到家暴庇护所,他们最终也会因为各种原因不愿入住,“特别是男性,他们认为在庇护所10天的短暂留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暴问题,即使解决了生活问题,也难以满足长期的心理服务需求。”
据《人民日报》2016年报道,针对不少地方庇护中心“求助多,入住少”的情况,全国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有主客观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各级政府、社会各方对《反家庭暴力法》的认知,以及家暴庇护服务工作本身的探索、经验总结有一个过程;另一方面,一些受害人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受害人在居住地多有亲人、朋友等社会资源,可以解决临时居住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徐萍曾公开表示,调研发现,截至2018年底,全国反家庭暴力社会组织不足百家,主要集中在东中部经济较发达地区,能向边远不发达地区提供服务的仅占23.3%。其建议,国家在设立条件、税收减免、行政部门指导等方面出台政策,大力扶持反家暴社会组织的设立和发展,以弥补反家暴社会力量的不足。
“当前反家暴庇护可以多元的形式提供,但首先要让人们知道有这一选择。”长期关注家暴问题的律师李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这方面的宣传上,多部门联动不可或缺,“人们遇到家暴一般都会先求助公安、妇联或者民政部门。他们可以告诉受害人,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进行临时庇护,还可以提供综合性服务,这是去亲友家或住酒店不能满足的。”
此外,成都大学副教授彭玉凌则撰文指出,国内现有的家暴庇护中心,还仅仅停留在对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救急,给他们提供一些基本的、短期的生活服务,例如吃住。而对于受害者除生活服务之外,还需要的法律、心理、就业等延伸性服务爱莫能助。上海嘉定区妇联兼职副主席、上海心翼家庭社工师事务所负责人金婉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求助者入住的几天时间内,庇护所会选派心理咨询师和律师提供咨询和矛盾化解服务。“但在庇护所生活不是长久之计,求助者最终还是要回归家庭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