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快发热门诊扩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设尽设,24小时开诊

2022-12-15 23:47:16 作者: 浙江加快发热

   12月15日,浙江省举行第一百二十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负责人和浙大一院医疗专家,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

  发布会首先通报了浙江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情况。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以来,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防控政策重点转向“保健康、防重症”。根据专家研判,接下来一段时间全国将会迎来一波疫情高峰,我省也不例外。省委省政府准确把握当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任务,第一时间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各地科学精准落实“新十条”优化措施,全方位加强医疗保障能力建设,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目前,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正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发力:

  一、加快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重点是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和救治资源准备,特别是重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患者及时得到医疗救治,有力保护“一老一小”以及有基础疾病等脆弱人群,减少重症发生。一是加快发热门诊扩容。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应设尽设、应开尽开,24小时开诊。支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医疗机构设置发热诊室,必要时将原有的方舱医院改建为大型发热诊室,确保发热病人应诊尽诊、应治尽治,力争缩短发热门诊就医排号时间。二是加快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床位建设。12月底前,确保全省床位数总量不低于10万张。三是加快做好重症医疗资源准备。12月底前,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综合ICU床位不少于总床位数的4%,另按不少于总床位数4%再准备可转化ICU床位数,最大程度满足重症救治需求。四是加快医疗物资储备。省市县三级协同,加强药物、口罩、抗原等防疫物资生产和储备,同时做好呼吸机等重症救治资源储备,确保全省医疗物资和防疫物资不低于3个月用量,并在全省范围统一调度使用。

  二、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控

  重点是加强疫情监测,保护特殊群体,尽量减缓疫情快速传播蔓延的势头。一是针对快递小哥、出租车司机等重点人群,继续开展重点行业核酸检测,落实健康管理相关规定。二是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等重点场所,继续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养老院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三是优化调整开展混管追阳方式,快速处置聚集性疫情,积极做好阳性病例及其密接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延缓传播速度,减小传播面。四是合理布局核酸采样点,妥善安排采样时间和班次,满足群众检测需求。

  三、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重点是抢抓当前“窗口期”,进一步筑牢全省免疫屏障。一是重点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通过提供吸入式等接种疫苗,满足多元化需求。二是优化接种服务。12月底前,各地的常规接种点、方舱接种点全天开放。同时深入养老院、疗养院、老年大学等重点场所,为老年人接种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三是统筹推进好四类重点人群,包括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的人群、免疫力低下人群,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四是推广流感疫苗接种,防止冬春季流感疫情和新冠疫情叠加对医疗救治资源的挤兑。

  四、加强社区服务支持

  重点是针对当前居家隔离人数增多的趋势,建立完善社区防控服务协同机制,确保疫情发现时尽快阻断传播链,平缓疫情高峰,减轻救治压力。一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组织体系,精准掌握社区居民特殊需求,特别是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建立居家隔离人员工作台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服务。二是优化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等居家隔离人员的生活物资、民生需求、健康咨询、临时帮扶等社区保障,做到关心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三是完善社区医疗服务,保障常用预防与治疗药物的储备供给,畅通社区与医疗机构转运机制,开辟重症患者转运救治绿色通道。同时提供全过程心理健康支持,减少心理恐慌、盲目就医带来的医院救治压力。

  五、做好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

  重点是围绕如何有效应对感染、安全有效服药、保护同住家人等热点问题,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及时答疑解惑。多途径、多维度、多形式加强群众个人防护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常态化开设“战疫求助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社会各界增强抗疫信心营造良好氛围。

  上述工作措施,有的已经到位,有的已经部署,全省各地按照时间表、任务书、责任清单正在紧锣密鼓落实,省疫情防控办也同步安排了专项工作督查。下一步,我们将紧密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动态,根据全省疫情发展变化,因时因势调整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努力交出疫情防控新阶段的高分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