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涉近千万元赔偿,郑新黄河大桥连环相撞事故车主损失如何弥补?

2022-12-29 19:17:42 作者: 或涉近千万元

12月28日早7时40分左右,郑州市郑新黄河大桥双向发生多车相撞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初步统计事故涉及车辆200余辆,造成1人死亡,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随后发文表示,初步认定为是突发团雾及路面结冰导致事故发生。

当事故现场已经顺利清理,受损车主和更多市民关心的是,连环相撞事故造成的车主损失该如何弥补呢?是不是可以对大桥的管理方进行索赔?

保险公司等待交警部门意见

“今天上午,保险协会和交警部门召集全省保险公司开了视频会议,主要就是联合办案,协调事故后的索赔。”省内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负责人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一般的追尾事故,采取的是用后车赔前车的方式进行赔偿,“但是这次的事故,保险行业和交警部门的意见是比较统一的,就是这种因为极端天气造成的事故,就不区分主责和次责了。”

据介绍,事故发生后,多家保险公司快速响应并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截至目前,平安产险河南分公司共接到车险报案69笔,相关理赔服务正有序进行中,太平财险河南分公司接到车险理赔相关报案6起,涉及赔付金额预估30万元左右。

“需要赔付的车辆大概在300多台左右,平均单车损失在3万元上下。”一位参加视频会议的保险公司负责人对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表示,目前保险公司前期的查勘、施救、上门收取理赔资料、审核定损等工作正在进行中,但还需要交警部门对事故的整体认定和处理意见。

没有车损险用交强险“互碰自赔”

保险业内人士对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表示,目前各家保险公司都没有接到非车险报案,但是有一些车,是没有购买车损险,只有交强险的,对于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将采用“互碰自赔”的方式来处理,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赔偿双方车主各2000元,不过这同样需要交警判定为各方都有责任。

“还有一部分车主,只有单交强险,也没撞到其他车,而是撞到大桥护栏,这点如何处理还没有具体的指导意见。”上述保险公司理赔负责人纷纷对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表示,他们建议也按“互碰自赔”来处理,目前还在等相关部门的决定。

在保监会《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有提到,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通俗点来讲就是,两车或者多车发生碰撞,并且只有车辆损失,损失费用不超过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的,本由对方保险公司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改由本方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业内人士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是2000元,如果互碰自赔的费用超出,应由保险公司灵活处理。

保险业内人士也想通过大河报·豫视频对此次事故的受损车主提出一些建议:“首先是相信政府和有关部门,稍安勿躁,一定会有一个满意的处理意见。”另外,就是保持和自己投保公司的联系和沟通,同时,鉴于此次事故,还是建议车主购买车损险,这样赔付的时候就会比单独交强险的2000元更为划算。

连环交通事故前车后车谁赔谁?

“一般情况下,发生追尾交通事故的,后车应担责。”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对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表示,虽然原则是这样,“但就已经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团雾、道路湿滑、结冰、能见度低等突发天气可能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事故认定结果则应当以交警部门现场勘验后出具书面事故责任书为准。”

张少春则表示,无论责任在谁,车主不必担心赔偿问题,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能否要求大桥管理方赔偿?

在郑新黄河桥事故中,团雾和路面结冰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车主能否向管理方索赔呢?对此,法律界人士有不同看法。

张少春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经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如果是高速公路出现极端天气,应当及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但是国道通常是不会进行封路处理的。“付建认为,由于事故发生在郑新黄河大桥,该路段属于国道,因此车主不能向管理方主张索赔。

不过,法律人士同时指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养护和管理部门,必须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采取巡逻等有效措施,及早发现道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示车主,排除危险。对于引起事故的团雾和结冰的异常路况,如果道路管理部门未尽到相应义务,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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