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擦亮特色小镇金名片,着力打造特色小镇升级版。
《意见》提出,到2025年,浙江要完成这些要求:
全省命名小镇总数达到100个左右,基本形成以小空间落实大战略、承载大项目、孕育大科技、试点大改革的特色小镇梯队;
特色小镇总产出突破2.5万亿元,税收收入突破1500亿元,完成有效投资(不含商品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1500亿元左右;
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00家以上,上市企业达到500家以上,年成功孵化企业3000家以上;
命名小镇特色产业产出占比和创建小镇特色产业投资占比均达到70%以上。
高质量发展特色小镇,浙江接下来要完成哪些重点任务?
突出创新生态构建和实体经济竞争力提升,推动特色小镇产业升级。
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推动研究型高校、研发机构与特色小镇开展紧密协作。
完善双创生态系统。打造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实现特色小镇全覆盖。
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着力推动企业实施“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等产业数字化改造。
提升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培育高成长性“新星”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打造有行业竞争力的企业梯队。
突出以人为核心和对外辐射带动,推动特色小镇功能升级。
推动特色小镇功能从提供生产生活基本服务向满足品质化多样化的生活需求升级。进一步加大教育、医疗、托育、体育健身、文化艺术、娱乐休憩等服务供给力度。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打造现代生活社区样板。
推动特色小镇客厅从提供展示导览服务向建设现代产业社区和对外交流窗口升级。植入企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等服务场景。鼓励有条件的特色小镇利用客厅举办产业推介、技能培训、文化交流、研学旅行等产业文化活动。
推动特色小镇从服务本地向对外辐射带动升级。总结推广“研发设计+制造”“金融+实体”“发达地区小镇+山区26县小镇”等合作模式,探索缩小特色小镇与周边地区之间、不同类型特色小镇之间、不同区域特色小镇之间发展差距的有效路径。
突出绿色生态和文化识别,推动特色小镇形态升级。
推动特色小镇绿色低碳发展。深化特色小镇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提高特色小镇资源能源利用水平。
提升整体风貌和形态辨识度。在保留部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原有格局基础上,构筑彰显产业特色和地域特征的建筑风貌。推进多维度全域增绿,建设“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绿化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30%。
强化特色文化软实力建设。依托产业文化与地域文化特征,打造独具辨识度的特色小镇IP。
数字经济特色小镇要积极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资源数字孪生;
高端装备制造特色小镇要展现制造文化、工匠文化;
历史经典特色小镇要注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环保、健康、时尚、金融、旅游等其他特色小镇要加强对特色文化的继承和弘扬。
突出数字变革和先行先试,推动特色小镇体制机制升级。
创新推动治理数字化。推动改革先行先试。支持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等各项创新举措在特色小镇率先落地。鼓励土地复合开发利用、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商业用地带方案出让、产业用地“限地价、竞绩效”出让、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改革举措在特色小镇先行先试。
《意见》明确,建立优化工作和评价机制。包括建立命名小镇星级管理制度,开展最佳实践系列评选活动,按照定期清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特色小镇清单管理机制等。
高标准严要求开展验收命名,对创建已满5年而未命名的进行评估,评估等级为中低风险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创建期限;评估等级为高风险或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命名的终止创建。滚动编制命名小镇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命名后的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建立命名小镇淘汰机制。
强化底线约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控特色小镇房地产化倾向。
《意见》还提出,推动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向符合条件的项目倾斜;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中充分考虑特色小镇用地需求,相关奖励指标优先用于内部项目建设;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命名小镇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四至范围,原则上不超过5平方公里等强化政策保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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