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缓非必要的大型活动(会展、赛事、演出、大型会议等);
(二)暂停大型娱乐场所营业活动;
(三)博物馆、艺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采取限流措施;
(四)严格管理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病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
(五)企事业单位、工厂等实行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采取居家办公措施;
(六)幼儿园、中小学和高等教育机构采取临时性线上教学;
(七)其他紧急防控措施。
十、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实主体责任,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结合实际细化本地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力量统筹,周密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二)强化培训指导。各地要对疫苗接种、宣传引导、疫情监测、重点环节防控等工作开展部署培训和政策解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