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瓯海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公司在未经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某村土地进行渣土堆放,涉嫌破坏耕地行为。经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专业人员判定,该次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化达1340252.66元。事后,该鉴定所还与相关测绘和耕地复垦设计机构合作,科学合理确定复垦费用,全面考虑生态环境修复措施。
建立环境损害鉴定专业机构,助力守护绿水青山,这是温州市司法局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中的创新做法。
据了解,由于温州本地缺少环境损害鉴定的专业机构,许多环境损害的赔偿和诉讼等问题处理起来一度棘手。为此,温州市司法局瞄准填补本地环境损害鉴定空白,推动成立了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
为了深度参与环境损害案件办理,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多措并举,分“三步走”为温州市提供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专业服务——
靠前预防,协助环境损害线索排查。联合温州龙湾、洞头、乐清和台州玉环、温岭等五地共十家检察院和法院携手构建“海湾生态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共同体”,针对发现的线索,开展损害程度鉴定评估、生态修复方案制定、生态修复执行记录及验收;
及时介入,深度参与执法司法活动。环境污染事件突发时,第一时间响应环保执法需求,固定相关证据,提供损害时间专业评估和应急处置方案;
末端兜底,精准界定环损赔偿价值。参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针对耕地破坏、污染物性质鉴定等4大常见环损类型,量化环损赔偿价值,并提供赔偿依据。
“通过对生态环境损害程度进行鉴定,既严厉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又增强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这有利于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相关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共配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排查40余次,核实生态环境损害线索20余条,出具鉴定和评估报告60余份,出具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鉴定意见29份,涉及赔偿金额近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