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控告前夫投毒案11日开庭,当事人:案件跨度6年,身心备受煎熬

2023-01-11 07:41:33 作者: 山东女子控告

1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山东费县女医生控告前夫投毒案当事人刘畅(化名)处获悉,该案将于1月11日上午9时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届时,其已被拘留的前夫高某森将通过视频形式出席本次庭审。同时,刘畅还表示,自己坚持放弃民事赔偿,希望法院对高某森从严判理。

刘畅现在的皮肤

据报道,2019年7月,刘畅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实名举报,称同为医生的前夫高某森,自2016年两人婚后开始,就使用大量激素药长期对她“投毒”。

刘畅在家中发现的药瓶

刘畅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16年10月,其与丈夫结婚一年多后,便感到身体不适。经常出现视物模糊、腿部抽筋、多饮多尿、体重剧增、腿部腹部皮肤出现大量裂纹等症状。检查后医生怀疑,她在短期内服用过大量激素类药物。

2017年9月底,刘畅在与丈夫高某森吵架后分居。其母亲在家中发现大量药品,包括7支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这些反常情况让刘畅怀疑,丈夫高某森想要用药物谋害自己。

刘畅立马去费县钟罗山派出所报案,不过,警员称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此后半年,刘畅向费县及临沂卫健、信访、公安等多部门反映情况,直到2018年4月,费县卫健局给出答复意见书,对于高某森未经护士长同意违规拿取药品给出了停职7天反省、罚款500元的处理决定。

2019年6月,此事被山东省《问政》节目通报,费县公安局于同年6月7日开始启动调查。

刘畅向极目新闻记者提供的一份落款日期为2020年8月27日的“专家会诊意见”显示,专家认为受害人刘畅符合长期大剂量中毒。但2020年11月17日,费县公安局又向刘畅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直到2022年3月18日,费县公安局认为刘畅被伤害一案“符合立案条件”并进行立案侦查。同日,费县公安局作出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刘畅身体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同年4月,高某森被刑拘并被批准逮捕。2022年3月18日,高某森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费县警方立案侦查,4月28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

10日,刘畅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案将于1月11日上午9时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届时,其已被拘留的前夫高某森也将通过视频形式出席本次庭审。同时她还表示,自己坚持放弃民事赔偿,要求法院对其前夫高某森从严判理。刘畅透露,该案件跨度长达6年,追责过程十分曲折,光是立案就几经波折,自己身心备受煎熬。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