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一女子手牵着小孩,走进了杭州市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她告诉公安窗口的工作人员钱华英,自己的身份证件丢了,需要补办一张。
“我需要补办个身份证,但出门太急户口簿没带,我把身份证号码报告你,可以办吗?”说完该女子非常流利地将身份证号码报给辅警钱华英。
钱华英将身份证号输入系统,当系统跳出女子的照片后,她看了眼照片,与眼前的这位女子有所不同,她赶紧再仔细比对,细看之下眼前女子嘴角有颗痣,而系统中显示的原证件照片并无此特征。这一细微不同,让钱华英开始怀疑面前这位女子的真实身份。
这位自称叫“方小丽”(化名)的女子面对工作人员的疑问,“坦白”说那是之前拍照时化妆遮盖住了。
已在户籍窗口工作近二十年的钱华英对这个解释表示怀疑,但为了弄清真相,她进行了人像核查,在核查过程中,系统跳出的信息果然不是“方小丽”,而是“方小琴”(化名)。
虽然两个人看起来差不多,但仔细对比确实有小的差别,此时,钱华英已完全确定眼前这名女子提供的信息不实,细心的她立即调取了两个人的档案资料,核对后,竟然发现“方小丽”和“方小琴”是双胞胎姐妹。
“你是方小丽本人吗?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面对钱华英的询问,眼前的女子终于承认,“方小丽”是其姐姐,因人在外地没有时间回来办证,让她冒充自己办理下,她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情,就答应了。
目前,方某因骗领居民身份证被杭州市淳安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警告并处五十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