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网下打新新规十大要点:六类行为被禁,账户一年未用将休眠

2023-02-19 16:39:58 作者: 中证协网下打

配售对象注册管理方面,《规则》还完善了休眠账户管理。

中证协指出,针对实践中部分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一定期限内未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的情形,建立网下投资者休眠账户管理制度,完善账户的分类管理。

《规则》显示,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未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的,协会将该配售对象账户作为休眠账户管理,该年度新增注册配售对象账户除外。

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均为休眠账户的,该网下投资者账户作为休眠账户管理。

《规则》明确,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休眠期间,不得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规则》进一步指出,休眠账户重新参与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的,应按照注册程序向协会提交休眠账户激活申请,并符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注册条件。

要点六:行为规范方面补充增加“未审慎报价”等六种违规情形

在规范网下投资者行为方面,监管又提出了新要求。《规则》指出,为引导网下投资者合规展业,降低业务操作风险,不断提高报价行为的规范性,结合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对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进行了六项补充增加:

具体而言,一是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是通过嵌套投资等方式虚增资产规模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是委托他人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经行政许可的除外。

四是未审慎报价。

五是未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及(或)定价依据不充分。

六是向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等数据文件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一致。

同时,《规则》对网下投资者的行为规范,还强化了合规风控要求,其中为避免出现一般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因流动性管理能力不足而无法及时缴款的情形,对一般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出了现金资产规模的要求,要求其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资金余额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总资产的 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 1‰。

此外,《规则》还对机构和个人网下投资者定价依据作出进一步细化规定,明确要求机构投资者的定价依据应包括基本面研究、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估值定价模型等内容,个人投资者定价依据应包括估值定价方法、假设条件、估值参数说明及逻辑推导过程等内容。

要点七: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总市值的日均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

中证协表示,根据各板块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要求,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给予主承销商更加明确的指导,统一了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配售对象询价前市值规模要求。

具体而言,配售对象在项目发行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含基准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

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含基准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

《规则》表示,首发证券项目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设置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并在相关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具体条件不得低于《规则》规定的基本条件。

要点八:申报精选名单要求最近连续两个季度二级市场股票持仓规模应达到300亿元(含)以上等

《指引》明确,为适应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需要,将网下投资者全部纳入分类评价与管理体系,并同步调整列入关注、限制名单的具体情形,强化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

其中,精选名单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申报条件,强调专业机构网下投资者应具有一定的股票主动投资管理能力,明确精选名单仅限于专业机构类网下投资者,一般机构网下投资者和个人网下投资者暂不纳入精选名单管理。

《指引》指出,对于申报精选名单的专业机构网下投资者,强调网下投资者的股票主动投资管理能力,要求最近连续两个季度偏股类主动管理型资产管理规模或二级市场股票持仓规模应达到300亿元(含)以上,充分体现入选精选名单专业机构网下投资者的行业示范带动作用。

《指引》显示,申报精选名单,除了持仓规模外,还需满足其他三方面条件:

一是具有两年以上研究经验的权益类研究人员以及权益类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数量,应合计达到30人(含)以上。

二是最近十二个月内,网下投资者未因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被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书面自律管理措施,未被列入异常名单或者被列入关注名单不满两次,所管理的配售对象未被列入配售对象限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