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
有网友发视频吐槽
家人在为85岁的奶奶
办理户籍证明资料时
陷入了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困境
派出所:无法查到二人系母女关系
据舒先生介绍,已在广州落户的妹妹把母亲接过去同住,为方便以后生活,特别是方便异地医疗费用结算,申请为老人办理当地居住证。
按广州现行政策需要提供一份母亲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摘录证明,证明舒先生母亲与妹妹的母女关系,本以为很简单的事情,没想到难住了在长春的一家人。
据舒先生讲述,早在1995年左右,妹妹的户口已跟家里人分开,户口本经历了多次更替和分户,手里也没有“老户口本”可以证明母亲和妹妹的母女关系。
2月初,他到辖区内西三条街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工作人员告知“电脑”轨迹里中查不到母亲与妹妹的母女关系信息,无法办理。
随后,舒先生又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同样答复无法出具证明,并解释是历史原因。
西三条街派出所专门为此事开具了一份纸质说明,说明内容中称,“由于年代久远及历史原因,我们无法查到二人系母女关系的纸质线索”。
85岁老母亲奋笔疾书
证明自己是女儿的妈妈
在舒先生看来,妹妹的户口早已与母亲的户口分离,现有的户口本无法直接证明亲属关系,相关部门在户籍系统中查不到,应该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能只说“历史原因”。
令舒先生和家人更心疼的是,85岁的老人知道这一情况后,不断写“她是女儿妈妈”的证明材料,想寄回老家解决问题。
律师说法:可通过实地走访证明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表示,公安机关因为工作不规范导致公民的户籍信息丢失,户籍信息中查不到公民的登记信息,此时,可由公民住所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通过询问相关证人的方式,来证实公民的真实身份以及亲属关系。
(文中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央广网综合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