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布“减证便民”十大典型案例

2023-03-02 07:43:13 作者: 司法部公布“

东营胜利油田职工杨先生就是这一制度的受益者。他长期派驻在伊拉克某油田工作,尽早通过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是他在异国他乡挂念的事情之一。2020年高级经济师报名期间,由于疫情防控要求,他无法及时赶回国内提交报考材料,请假回国提交报考材料既与工作时间冲突,又增加报考成本,一度想要放弃。

在浏览考务文件时,杨先生注意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网站上发布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试行告知承诺制的政策解读信息后,立即拨通报考所在地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了解到报考所需的学历、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均可在网上提交,无需本人到现场核查。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杨先生在国外顺利完成了网上报名。

刘平说,如果没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位在外工作的人员如何可能完成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事项。该制度的推行,不仅实现了“高效”与“便民”的行政管理目标,更在于解决因时间、空间的限制所带来的“举证不能”,此外还能从根本上治理各种“奇葩证明”泛滥的乱象。

与杨先生一样,因为有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云南省腾冲市的客车驾驶员王师傅等人也在异地完成了资格认可。2020年7月14日,原本到四川省眉山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心现场咨询《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办理流程的他们,发现了贴在服务大厅公告栏的《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公告》。

这意味着王师傅等人在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常规流程实施行政审批之外多了一个选择,即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材料。

“这真是太好了。现在不用拿着违章查询函,再千里迢迢跑回户籍地交警部门开证明材料了。”王师傅说,他们只需如实在承诺书上签个字就免去了来回跑路的人工和时间成本,还缩短了受理审核的时间。

四川省眉山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7月起,对涉及上述证明事项的3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具体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客运线路许可。经过试点探索,2021年开始,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将3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到7项,涉及学籍证明、培训证明和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罗智敏对此评价说,通常行政相对人如果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需要先到公安交警部门开具“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再凭证明到各市、县行政审批局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于申请者来说费时费力,尤其是当申请人类似于本案例中的外省市人员异地办理,非常不方便。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通过签订承诺书,只要承诺过去3年来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即可办理,解决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真正将便民原则落在实处。

对于湖南省浏阳市大围山镇同幸村的赵大爷来说,采伐经营人工杉木林是包括他在内的当地林农的主要收入来源。2021年9月,赵大爷决定在自家20年前种植的杉木林中采伐10立方米木材。根据以往经验,他到村部咨询办理证明材料和林木采伐许可证,这才知道“政策已经变了”:像他这种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量不超过15立方米的,如今只需在申请表上填明采伐地点、树种等信息并签字承诺真实可信即可,还可以通过网上或手机办理采伐许可证。

在村干部的帮助下,赵大爷足不出户便完成了林木采伐申请。大围山镇林业站受理审核后,当天就作出了同意采伐许可,并通过“林木采伐App”将审批结果送达赵大爷。

据了解,此前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林农采伐林木不仅要提供身份证、权属证明,还要就采伐树种、面积、蓄积量、采伐方式、更新措施等事项提供证明材料。这些内容专业技术性强,林农个人难以独立完成,往往需要花钱聘请第三方机构完成,每立方米平均15元左右。同时因为采伐数量少、设计费用低,相关专业机构的积极性不高,很难做到及时完成,“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长期困扰林农。这也导致部分林农通过委托办理、转卖“青山”等方式回避办证难问题,经济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个别林农甚至铤而走险,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就非法采伐,由此受到法律处罚。

针对“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问题,2019年11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出台文件规定,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精简或取消伐前查验等程序,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2021年7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落实林农个人采伐小额林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政策,并全面足额保障告知承诺制审批所需采伐限额。该政策全面实施后,每年惠及的林农超过10万户。经初步统计,2022年全国各省已办理林木采伐告知承诺审批65197件、采伐蓄积516484立方米,按每立方米费用15元测算,共为林农节省支出约775万元。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对此评价说,告知承诺制便利了林农个人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实现了行政效率的最大化。

一纸承诺代替住所证明

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减证便民”,在有效缩短群众办事时长,节约行政服务成本的同时,也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在此次的“减证便民”十大典型案例中,就有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推行市场主体住所证明告知承诺制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的案例。

“还是现在的政策好,真是太贴心了。”贵州省贵定县新巴镇居民姚先生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由衷地赞叹道。他想开一个养殖场,在办理注册登记时一度感到头疼,到县里咨询不易,再办理还得来回跑,而家距离县城还很远。幸运的是,他咨询时就发现可以即时办理,因为有了告知承诺制。他的养殖场住所就是自己的房子,有房产手续,在作出地址和他的身份证一致等承诺后,工作人员全程帮助姚先生在网上提交申请、网上电子签名、审核打印营业执照。不到1小时,他的营业执照就办好了。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住所证明。实践中一般包括房屋产权证、租赁协议、购房合同、村委员会(社区)等机构出具的房屋使用权证明。但由于住所性质多样、提交材料复杂,特别是部分经营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的过程中,时常遇到“无房产证”“多次转租”“地名不符”等“证明难”问题,成为市场准入过程中制约企业创业的堵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