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看了一个小女子写的信,决定废除一部肉刑法律

2020-09-25 12:19:13 作者: 皇帝看了一个

我国古代对于犯人的处罚有着非常严酷的法律,法律的严酷程度还要追溯到先秦以前,春秋战国时期,对待犯人的处罚属肉刑最为残酷,这种刑罚不单单是对人身体上的惩罚,最重要的是人精神上的折磨,人一旦受了肉刑,就要被烙下终身的印记,只要出门别人一眼就能认出你受了什么刑,背后议论指责,所以这比直接的死刑反而更加让人接受不了。

春秋实行的肉刑到了秦始皇时代变得更加残酷,秦始皇为了惩罚犯人的罪行,把肉刑用到了极致,其中有四种肉刑,使用范围最广。第一是黥刑,在犯人脸上刺字(纹身技术那么发达了吗),即便你出了监狱,这个印记始终伴随着你,无法抹去。第二种是劓刑,就是把鼻子割掉(我还想垫个鼻子),这种不仅身体痛苦,连精神也非常痛苦,第三种是刖刑,就是把左脚砍下来(想想都觉得疼),第四种就是宫刑,司马迁就是在死刑与宫刑之间选择了宫刑,最终完成了史学著作(史记)。这几种肉刑到了汉代还在实行。

古人觉得受了肉刑的人都是不孝的表现,(孝经)里面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人到去世之后也要完整的把自己的身体还给自己的父母,所以到了汉朝文帝时期,因为一个女子写的一封信,文帝看过之后觉得肉刑是一种恶刑,应该废除,于是下诏书,把肉刑里面的三种都改掉,脸上刺字的改为髡钳(把头发剃光,带上一个铁拳在脖子上),男的给国家修城墙,女的给国家舂(chong,四声)米,割鼻子的人换成打板子三百,剁脚的,改成打板子五百(后来事实证明打板子直接就要了人命),汉文帝就用这些代替了之前的肉刑,但是这还是有弊端(两个丞相捣鬼,张苍跟陈平)。

到了汉景帝的时候,景帝知道自己父亲实行的新的刑罚也是有弊端,给犯人的恩惠不够彻底,主要是当时落实的两个人张苍跟陈平之前是反对文帝废除肉刑的,所以他们在新的刑罚实行下去之后,对待分人打板子的人,下手特别重,受刑的大部分人都因此丧命。所以景帝看到这种弊端之后,就把这种刑罚又进一步改了改,五百板子的降为三百,三百的降为两百,后来直接改为两百跟一百,而且还要规定板子的厚度以及长度,最重要的一条是,行刑的人不能换,行刑过程中即使这个人再累也不能中途换人,这项举措非常赢得人心。

肉刑这种实行了很多年的刑罚,在汉朝文景两帝的废除以及改进,终于是一种合理正当的刑罚,这还要说起开头我们说的那位女子,起因是文帝年间的一个名医淳于意(顺便还做官),当时在齐地做管粮仓的这么一个官员,由于犯了法,要到京城长安去受刑,当时他五个女儿看到老爹要走,就抱头痛哭,淳于意看到她们不仅大骂,我没有生一个儿子,到了关键时刻没人能帮我,他的小女儿淳于缇萦听后便决意跟父亲去长安,到了长安淳于意的小女儿给皇帝上了一封书信(不知道什么途径到了文帝手中),文帝了信的内容,决定废除现在的恶刑肉刑。

信中淳于意的小女儿缇萦说道父亲是一个廉洁的官员,不幸的是犯了法,我愿意代父亲受过,入宫为奴,汉文帝看了之后甚为感动,就下了诏书要废除肉刑,诏书的意思就是人犯了法,我们还没有来得及给与正当的教育,就让他受刑,受刑过后他就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了,所以现在要废除这种刑罚,这件事就是历史上的缇萦救父,影响非常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