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乌桓便难以拥有强有力的中央统治,其社会力量难以得到更高的发展。
事实上,鲜卑是晚于乌桓通汉的,发展兴盛也较晚。然而乌桓始终是各自为政,没有出现类似于鲜卑檀石槐这样能够统一部族的领袖人物。
魏晋以来,拓跋鲜卑与乌桓得以在代北地区共生有其社会文化缘故,是拓跋部族较为完善的组织层面与乌桓较为勇猛武力的结合。
一方面,拓跋部族凭借着相对稳定的部落联盟组织力量吸引并包容着越上谷西来的乌桓;另一方面乌桓突骑拥有着强大的武力支持,得到拓跋部族的重视及笼络。这一时期,代北地区容纳的下拓跋、乌桓生存,部族间资源争夺压力较小,虽时有摩擦却未演变为大规模对立战争。在百余年的共生关系下,两者互相影响,最终乌桓逐渐同化于拓跋鲜卑。
乌桓人有着“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以母有族类,父兄以己为种,无复报者故也” 的文化,背后原因便是母族外家的庞大势力。而拓跋鲜卑也有同样的记载,由于其“七族”、“十姓”百世不通婚的传统,拓跋便拥有着世代通婚的其他部族。
在这种情况下其母族、妻族也成了庞大的外家势力,不免会影响甚至是干预拓跋部族内务尤其是继承人问题。拓跋力微及其父诘汾灭妻与其妻族便是为了杜绝其他部族的干预,而这并不利于长久统治,甚至适得其反,此后强势太后如祁后、王后、贺后或许便有着自保的缘故。这使得百余年拓跋君位并非走父死子继程序而影响统治,不过部落联盟却因此得到了巩固。
道武帝离散摧毁了妻族独孤、母族贺兰的部落组织并建立了子贵母死制度,拓跋君权父死子继程序得到了进一步保证,然而这却是野蛮极不人道的,是由于外家势力强大产生的逆反粗暴行为。
结语:
二部百余年间的共生现象最终导致了民族融合,即乌桓逐渐同化于拓跋,而乌桓强大的武力支持也成了拓跋一统北方的主要力量。
纵观拓跋早期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三次大转折中都少不了乌桓部族的参与,正是在这种曲折发展下拓跋部族逐渐强大逐渐完善,为此后一统北方积累了坚实的力量。此外,二部族社会文化高度相似,此后离散部落、子贵母死等为维护拓跋君权的制度便是在互相影响下发展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