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南岔县检察院和检察官对我妹妹的救助,这笔救助金对我妹妹来说真是雪中送炭,真是太感谢检察机关了。”被救助人周某某的姐姐说。
申请人现场赠送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的锦旗。
被救助人夏某某的母亲激动的说:“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能够考虑我和我儿子的情况,给予我们救助,有了这笔钱就能让我儿子继续治疗,这笔救助金对我们母子真是太及时了。”
申请人现场赠送了一面写着“倾力为民办实事 情系民众解民忧”的锦旗。
案情回顾
7月29日,南岔县院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两位被救助人手中,被救助人周某某和夏某某均是南岔县院办理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其中周某某是智力残疾二级人员,无儿无女,居住在南岔县政府安排的老年公寓,夏某某患有脑萎缩和癫痫症,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其父亲早逝,与母亲共同生活,两人仅靠其母亲打零工为生,两位被救助人生活均十分困难。
8月3日,被救助人夏某某的母亲和周某某的姐姐来到南岔县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办案检察官赠送了印有“情系民众解民忧、倾力为民办实事”、“为民解忧、秉公执法”的锦旗,感谢这次及时的救助。
南岔县院将不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为受到犯罪侵害的困难群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切实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