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中国人史纲》:不为帝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

2020-10-02 18:32:45 作者: 柏杨《中国人

柏杨写道,皇太极的亲军在皇室会议外面进行武装包围,多尔衮威胁各亲王必须立福临当皇帝,这引起种种不满,多尔衮以武力挫败了两个亲王企图发动的政变,但内战随时可能爆发。

就在此时,吴三桂突然开门降清,“一个新的、使人兴奋的奋斗目标出现面前,内争平息”,满清政权入关,“瓶颈危机”就此渡过。

多尔衮

长期艰难的狱中生活,使柏杨以超出常人的洞察力,来对历史上各种制度的优劣、政策的得失、社会的兴衰、人心的向背、人性的善恶进行思考。

《中国人史纲》一书特别对中国传统的法制、人权状况进行了大幅描述和研究。

柏杨深入分析了司马迁遭受腐刑一案,提出司马迁所遭遇的酷刑是普遍而且长久存在的,绝不是孤立或偶发事件。

《中国人史纲》指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司法系统方面的普通法庭,另一个是军法系统方面的诏狱法庭。

诏狱法庭的特征是犯法与犯罪无关,这是一个很令人无语的说法。柏杨指出,在这个系统中,审判者的唯一任务就是秉承上级头目的旨意,运用法律条文编撰一份判决书,任何人不论职务、级别再高,只要陷进去,就不可能自保。司马迁就是受到诏狱法庭的审判。

柏杨记述的另一个有名的案例就是功高盖世、官至宰相的周亚夫,他儿子购买纸制刀枪,准备老父去世时作冥器用,却被人告发私藏兵器,准备发动叛乱。一切的根本原因就是皇帝想要办他,法官执法不是追寻真相,而是以最高命令为准为他罗织罪名,因而周亚夫的所有解释都毫无用处。

周亚夫

柏杨认为,“因中国古政治思想缺乏人权观念,所以中国始终不能产生证据主义的诉讼法”,他在书中指出,中国古代法律好坏不在“法条”本身,而在怎样执行“诉讼法”;不在如何处罚犯罪,而在于如何确定犯罪。因此,中国历史上才会冤狱遍地、酷吏横行。

《中国人史纲》更是以细致的笔法,详尽描述摧残人权的制度性建设在明王朝达到顶峰时的情景,东西厂、锦衣卫可以任意捕人,不加限制地滥用各类酷刑。最重要的一点是,当时的这些特务机构将刑事诉讼法中的“瓜蔓抄”运用到极致。

即是,逮捕行动像瓜藤须蔓一样,向四面八方伸展,随意攀附,辗转牵引,如统治者不主动停止,甚至能网罗到全天下的人。这是多么可怕的一张“法网”,这就是至黑的明王朝统治。

柏杨写到清王朝时,可能是感同身受,对“文字狱”更是深恶痛绝。《中国人史纲》认为,冤狱与酷刑是无限权力政治制度下的产物,酷吏酷刑不是偶发事件,而是一种常态,是与这种制度同呼吸共命运、生死与共的。

文字狱

柏杨不是科班出身的学院派史学家,他的史学著作是写给中国普通人看的,因而以通俗生动为标准,他应该定义为一位出身平民为平民写作的平民史学家。

十年的牢狱生活,促使柏杨认真思索中国的历史进程,在浩瀚的典藏中寻找、爬梳、凝炼,一点一点形成《中国人史纲》这样一部以“中国人”的活动为特定对象的著作,因其时间跨度和写作方式,切实做到了“思接千载、视通万里”。

在中国历史著作中,《中国人史纲》无疑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忧天下”、“探世变”、洞察古今的史学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