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文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进文化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定不移将文化体制改革引向深入,不断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推动文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文化发展主体框架基本确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聚焦文化领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推进改革、持续深化改革。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等重大任务,明确文化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战略重点、任务举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加快构建以创作为核心任务、以演出为中心环节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充分激发院团活力。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以构建公共文化新型空间为重点,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机构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协调发展。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加强文化法治建设,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