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杭州日报】;
2020年7月26日1时59分,吴某攀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萧山建设四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东灵路口时闯红灯,与凌某冬驾驶的由南向西左转弯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攀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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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危害极大。在另一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如果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闯红灯一方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绿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