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堆放甘溪乡肖家地段公路边的近30吨建筑‘钢模’被人偷了……”
6月3日,家住黔东南的刘先生到贵州省石阡县甘溪派出所报称。接警后,甘溪派出迅速组织警力前往开展调查。
“建筑‘钢模’是在建设石阡中甘快速通道时,‘临时’堆放在路边的。”在现场,刘先生说,他发现建筑“钢模”不见,便自个儿寻找,并在一家废旧物品收购站处发现疑似他不见的建筑“钢模”。
现场勘察后,甘溪派出所决定立案侦察,并初步确定作案时间范围。不久,办案民警发现并锁定男子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可是,王某却“东躲西藏”。
于是,办案民警干脆直接打电话给王某,对其进行“访查”,劝其自首。
“‘钢模’是从一个老人手中买过来的,我有‘人证’。”起初,电话里,王某百般狡辩。
然而,派出所民警辅警们依然坚持,在深入调查走访的同时,轮番通过电话给王某做思想工作。在民警辅警的紧急追踪下和劝投下,王某于7月13日中午到甘溪派出所自首。
“想了这么多天,也想通了。”在派出所,面对办案民警,王某坦然说,既然你们警察电话找到了我,逃是逃不掉了,所以只好自己来自首。
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48岁)对盗窃财物(指建筑“钢模”)的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王某曾做过工地,经营过吊车。今年来,因多方原因,王某觉得平日里挣钱少且慢,想做点来钱快的“买卖”,经一番思考后,决定盗窃建筑“钢模”赚外快。
5月23日下午,经多次踩点观察后,王某冒充工地“工头”,以800元价格的雇来自卸吊车,分三车将堆放在甘溪乡肖家地段公路边的约29吨(后经称量合计)建筑“钢模”盗走。
变卖给石阡县城一家废旧物品收购站,非法获利5万元。不料,作案10天后,就被刘先生发现并报警,且在警方历时40天的紧急追踪和劝投下,王某才不得不选择自首。
“经相关部门初步鉴定,王某所盗窃的建筑‘钢模’价值人民币56000余元。”办案民警吴双玉介绍说。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石阡县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石阡警方提醒,工地上的财物要妥善保管,尽量安排人看守,有条件的工地,可以安装视频监控探头,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要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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