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一女子以网恋为名诈骗男子3万余元 唐山警方出手抓获

2020-07-16 08:49:52 作者: 滦南一女子以

自“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持续对电信网络诈骗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近日,成功破获一起借网络谈恋爱实施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19年9月,辖区群众王某到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在微信上被网恋对象诈骗3万余元。接警后,办案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展开案件调查工作。

据了解,2019年7月,受害人王某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位名叫“张鑫玲”的未婚女子,两人在微信交往频繁,一来二去两人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谈起了隔着屏幕的恋爱。自2019年以来,张鑫玲频繁以多种名义向王某借钱,王某先后在微信上向其转账,共计3万余元。当张某打算找张鑫玲还钱时,张鑫玲却以母亲生病、自己生病住院等理由一直拒绝,王某这才反应过来,怀疑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

掌握相关情况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对案件进行侦查,经过大量工作,发现郭某某(女、23岁、滦南县人)故意隐瞒真实身份,化名为“张鑫玲”与王某交友骗取人民币3万余元,已涉嫌诈骗犯罪。在确定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的真实身份后,办案民警经过细致侦查,锁定了嫌疑人藏匿地点,并于2020年7月2日成功将郭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如实交代了其通过网络加对方为好友,虚构自己的真实身份、住址、照片等信息,以恋爱名义,要求对方为其购买化妆品、手机等,骗取王某33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此案为鉴,警方提醒:网恋有风险,借钱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