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融媒体讯 (王潇然 记者 王晓丹) “真没想到执行局这么快就帮我拿回了执行款, 我为阳明区法院执行点赞!”。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来到阳明区法院,将写着“快速亮利剑,解民十年忧”的锦旗送到阳明区法院,感谢法院高效的执行工作,将被拖欠十年的钱款追回,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多年前,李某购买了一台大型挖掘机用于挖掘工程作业,后与被执行人杨某相识并结为好友。杨某称有大型施工作业需要小型挖掘机,建议李某卖掉其手中的大型挖掘机换成小型钩机,并帮其联系到买主滕某,以13万元的价格完成交易。滕某将挖掘机款交给了杨某,但杨某却将钱款私自扣下,始终没有给付李某。2020年,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归还挖掘机款。判决生效后,由于杨某未履行判决确定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为尽快帮助李某将案款追回,法官首先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杨某的账户资金情况,并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及其他财产。同时,根据李某提供的财产线索,法官多次到杨某住所地进行了财产调查,向杨某及其家属讲法说法,耐心劝导,敦促被执行人杨某主动履行义务。迫于法院的执行压力,日前,被执行人杨某主动来到法院,将执行款交到了李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