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没在意,某天突然成了失信企业法人

2020-09-18 20:59:22 作者: 身份证丢了没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赵永明记者严君臣)2016年,肖某身份证不慎被盗,补办了一张新的身份证,后来却发现自己成为了南通启东某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消费行为受到限制。9月18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法院核实后,撤销了对肖某的限制消费令,并解除了他的出行限制。

经查,肖某于2016年3月23日被登记为启东某工具制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该公司自2016年起在法院有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未履行。后来启东法院对该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禁止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从事高消费行为。

被这件事影响,肖某的生活受到很大影响,于近日向法院申请撤销对其的限制消费,并提供了工商登记部门的证明材料。据肖某称,自己在2016年丢了身份证,后来也没在意,直接补办了一张新的,没想到遇到这样的“飞来横祸”。

启东法院在收到肖某申请后,经仔细核查证据材料并向工商机构和行政审批部门核实,确认了肖某系被冒用身份而登记为启东某工具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事实,随后及时撤销了对肖某的限制消费令,解除了肖某的出行限制。

法官提醒,身份证件一定要妥善保管,一旦发现身份证等重要证件丢失或被盗,要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注意查看自己的身份有没有被冒用,如果被冒用,自己被成为“老赖”、官司缠身等,则要及时到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去澄清,并申请法院调查事实、删除失信限高、消除不良影响,以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