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通过泸州网络问政平台咨询:“我是叙永县营山乡太康村人,在外务工因肢体残疾就业困难,现回家想自主创业搞养殖,但面临资金不足问题,是否有相关贷款政策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
对此,叙永县人社局回复,近年来,中央、省、市、县各级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有意愿的人员返乡创业。市民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自主创业或合伙组织起来创业,其自筹资金不足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含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等。
同时,需满足在叙永县辖区内经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运输业提供运营证照,涉及行政许可行业的还应提供行政许可证);具备还贷能力且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等条件。
目前,创业担保贷款由本人自愿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逐级推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期内由财政全额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该市民如果想实时了解新政策,可以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公共创业服务窗口咨询。如持有残疾证,还可以到叙永县残疾人联合会咨询其他扶持政策。(泸州日报记者 曾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