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游正常安排 做好个人防护

2020-09-29 09:41:19 作者: 国内游正常安

国庆中秋长假即将到来,很多人可能会安排2020年的首次出游。22日,中国疾控中心发布了《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旅行卫生重点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指出2020年国庆中秋期间我国境内旅行需要重点注意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食物中毒和诺如病毒感染。其中明确指出,当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全球大流行时期,建议尽量避免非必要的跨境旅游,可正常安排国内旅行,旅行期间要服从旅行目的地新冠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市也于24日召开秋冬季疫情防控专题及健康提示新闻发布会。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顾清介绍了我市疫情防控的相关情况和秋冬季应对新冠肺炎的健康提示。

国内新冠低风险可正常旅行

防控疫情叠加积极应对准备

中国疾控中心在《提示》中详细报告了目前新冠病毒的流行现状,指出截至9月21日,全球215个国家和地区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超过3094万例,累计死亡超过95.9万人,近一周平均每天全球报告新增确诊病例超过28万例。我国内地报告从8月21日以来无本土感染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8月29日起至今内地均为低风险地区。

就我市而言,顾清表示天津自3月份以来,除6月中旬出现1例本地病例外,其余确诊病例均为境外输入,未有本地传播。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我国境内将在一段时间内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与局部发生聚集性疫情风险同步存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为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和流感疫情叠加情况,我市已经从科学监测、规范诊疗等方面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少去封闭场所 排队保持距离

旅行归来坚持个人健康监测

节日期间对于新冠病毒的预防,中国疾控中心《提示》指出,我国内地目前均为低风险地区,可以正常旅行,旅行期间要服从旅行目的地新冠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同时准备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湿巾、口罩等物品。尽量减少去往封闭场所和人群聚集场所,减少聚餐。当本人出现发热症状或其他不适宜旅行的疾病时,应推迟或取消旅行。跨境旅游中,如果目的地要求旅行者入境后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同时我国对入境人员也要隔离观察14天,出境前后最长可能需要28天的隔离观察,将严重影响短期旅行体验。因此建议个人权衡出行时间,尽量避免国庆中秋假期非必要的跨境旅行。

旅行期间,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并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游玩过程中应有序排队,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在封闭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佩戴口罩。在餐厅内用餐建议间隔落座或同侧用餐,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如旅途过程中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取消或中止旅行。

旅行归来,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应自我观察14天,一旦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如果是境外旅行归国人员,应按照我国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的要求,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具备条件时、在自愿基础上实行“7+7”“2+1”的管理模式,即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入境口岸海关核酸检测、入境地集中隔离后期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满后核酸检测。

我市疾控中心的健康提示还指出,没有长途旅行计划的市民,居家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尽早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回家后立即洗手并更换衣物。有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的身体不适人员,或14天内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不要去公共场所,就医时不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长假居家不忘家庭内部防控

重点场合仍需正确佩戴口罩

我市疾控中心的健康提示指出,国庆中秋假期以及整个秋冬季市民要做好家庭内部防控,如护理前洗手、就餐用公筷、共用区域适度消毒、身体不适及早就医等,家庭成员中有幼儿、孕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的更要注意。健康提示中还特别强调秋冬季可能发生新冠和流感疫情叠加,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非常重要而且非常有效的措施,重点提示以下情况应佩戴口罩。

前往人群拥挤、通风较差的室内公共场所,乘坐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养老、托幼、中小学校、福利等机构,应佩戴口罩。

公共场所中相关公众服务(含窗口岗位)人员,商场、超市、餐饮、酒吧、美容美发、环卫、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行业人员,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公共场所等测温验证人员,应佩戴口罩。

医疗机构人员和任何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的住院人员、陪同陪护探视人员应佩戴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防护口罩,并尽量与其他患者保持1米以上距离。

有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及其接触人员居家或外出时,应佩戴口罩。家中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或护理老人、婴幼儿和长期卧床不起病人时,应佩戴口罩。年老体弱者、患慢性病人员、孕妇等外出时,或需与他人密切接触而又无法确定风险时,应佩戴口罩。

学生上课时应佩戴口罩,学校和托幼机构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以及托幼机构教师,应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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