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电话是危急时刻的生命线,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有人却以谎报警情来宣泄个人情绪,或达到个人目的,严重浪费有限的警务资源。
9月27日,广饶县公安局陈官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谎报警情违法行为人。
2020年9月26日晚八时许,薛某(女,陈官镇人)报警称:在陈官镇某村路口,其朋友牛某(男,陈官镇人)的一辆宗申牌黑色二轮摩托车被两名冒充警察的人员扣走。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工作。因牛某外出,办案民警 多次电话联系牛某,牛某坚称其摩托车在某路口被交警查扣。经民警深入现场勘查、走访了解情况、调取周边监控等工作,发现疑点较多。最终, 牛某迫于压力承认是自己故意编造谎言,说车辆被警察扣走。
原 来, 王某( 牛某朋友 ) 向牛某借摩托车时,牛某不愿意借给王某,于是谎称自己的摩托车被警察查扣。在场的薛某听此情况后, 陪同牛某到交警中队询问,得知交警未查扣牛某的摩托车。薛某认为牛某被假警察骗取车辆,于是拨打110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牛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贰佰元 。
蜀黍在此提醒大家:110报警电话是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的重要途径,谎报警情的行为严重浪费有限的警力资源,影响正常的警务秩序,大家不要恶意、无故占用它,要合情、合理、合法使用110!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丨广饶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