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江北分局抓你没商量

2020-09-30 16:35:28 作者: 非法捕捞水产

近日,江北公安分局经缜密侦查、循线追踪,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将宋某某、庞某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涉案价值4万余元,有力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气焰。

8月初,江北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非法捕捞松花湖野生鱼类,并在市区内贩卖。获此线索后,民警迅速针对吉林市21处露天经营市场连续开展大量调查走访工作,经过二十余日不断蹲守取证,初步掌握了该团伙违法捕捞及销售途径等具体信息。

9月25日15时许,民警在旺起镇湖边成功将正在违法捕鱼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等人一举抓获,当场扣押用于非法捕捞的渔船2艘,用于运输车辆3台,渔网20余片,捕获的各类松花湖野生鱼170余公斤。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庞某某等人对其自2018年10月至今,连续在松花湖大石村三清宫附近非法捕捞水产品100余次,销售获利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庞某某等人五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吉林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