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导航走,女子夜晚驾电动三轮车带着女儿高速上“飙”了10公里

2020-10-08 14:50:30 作者: 跟着导航走,

扬子晚报网10月8日讯(通讯员 张雷 记者 高峰)“是高德导航把我导到高速上来的(言下之意“怪我咯?”),我是按着导航走的。”10月6日晚8时40分,一女子开着电动三轮车在车流如涌的高速公路上“飙”了10公路,被民警及时拦下后竟这样对民警说。再看一下三轮车,里面还坐着一位小学生模样的小女孩,民警吓出了一身冷汗,要不是及时被发现制止,谁也想不到会发生什么事情。

监控显示,这辆电动三轮车在高速路上应急车道内快速行驶

当晚8时20分左右,宿迁交警高速四大队洋河服务区警务站网上巡查发现,在淮徐高速宿迁南互通有一辆三轮车模样的车辆在应急车道内快速行驶,情况情况十分危险。网巡岗迅速报告正在宿迁西收费站事故快处点徐金镇副大队长前往查看情况。

在淮安方向104公里处,民警追上了目标车,原来这就是一辆电动三轮车,于是民警通过喊话迅速把该车截停。经了解,该女子姓李,是宿城区人,10月7日是其母亲去世“六七”。6日下午,李某提前回顺河镇娘家把祭奠事情准备好后,骑着电动三轮车带着10岁的女儿去姐姐家吃了晚饭。

吃完饭已经晚上七点多了,李某怕迷路,就驾驶电动三轮车开着导航在宿迁南收费站跟着一辆货车“混”上了高速。上了高速以后,李某发现路上全是大小车辆,自己也很害怕,但她心里只想着尽快到家,于是就硬着头皮按照导航一路加大“油门”往洋河方向狂“飙”。

民警将三轮车拦停后,对三轮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

徐金镇副大队长对该女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向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行人和非机动车上高速的相关交通法规,宣传了电动三轮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性,通知清障救援车辆把三轮车拖移高速公路,并对其处50元罚款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莫拿生命当儿戏!非机动车、行人上高速公路太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事故,如果司机没有过错行为的话,行人和非机动车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