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龙安法院:让诉讼服务更懂您

2020-11-07 17:31:09 作者: 河南安阳龙安

为充分展示全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优秀建设成果和经验,鼓励和引导全国法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服务建设。“智慧法院进行时”编辑部特开展2020年度“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那些人,那些事儿”智慧法院优秀成果有奖征文活动。近期,入选的优秀作品将陆续在公众号上展播,以期鼓励和引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进诉服建设。征文已截止,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展播及投票环节!

温馨提示:最终奖项核算时,推文阅读量权重占比20%,在看数量权重占比20%,评论数量权重占比20%,投票票数权重占比40%。

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调动可用社会资源,立足本院实际,大胆创新,不断强化诉讼服务职能,将信息化、互联网、新媒体元素渗透、融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方便、高效的诉讼服务。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七旬老人李大爷来到龙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民事立案窗口,窗口的工作人员询问老人情况后,得知李大爷因与他人有2000元的债务纠纷,对方至今没有支付,他想起诉却不知该怎么写起诉状,工作人员引导老人到智能操作区智能诉状生成一体机前,放入身份证,输入案件简单信息后,起诉状就自动生成并打印出来。“法院现在已经这么先进了,真省了大事了!”李大爷激动地说。

为了打造智慧法院,让当事人能自助立案、更直观地了解案件信息,龙安法院筹措资金120余万元,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智慧法院自助区,购置了诉讼风险评估一体机、智能诉状生成一体机、诉讼保全一体机、互联网电脑,配置了网上自助立案系统、档案自助查询系统、虚拟导诉系统和开庭公告系统。当事人可实现跨域立案、自助查询、咨询、阅卷、事项申请、风险提示等服务。

今年来,各地市法院不断完善网上诉讼服务服务平台,构建“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推进司法为民工作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龙安法院紧跟时代脚步,打造现场与远程、线上与线下、实体与网络立体结合的诉讼服务新模式,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跨域立案、信息查询等服务。当事人或律师可通过掌上法院、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平台线上办理手续。

龙安法院还积极推进“跨域立案”,2020年6月2日,利用“跨域立案系统”,在接收辖区内某公司的诉讼材料并审核后,将案件上传移送至磁县法院,由磁县法院进行审查立案材料,最终某公司成功立案,“能够让当事人跑最少的路,办最多的事,是我们立案庭不断创新的初衷”,立案庭庭长张素梅说。

2020年以来,当事人共在龙安法院立案1668件,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网上立案申请1651件。龙安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审核通过民事及执行跨域案件并立案25件,作为协作法院为管辖法院推送民事及执行跨域案件10件,受理网上交费1370件。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打造“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中心,事情全办清”。

“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为了加大调解力度,龙安区法院借助综治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诉前、庭前调解工作,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们和调解员们利用“人民调解平台”,在线上对当事人双方矛盾争议焦点进行调解,线上达成调解协议,由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当事人可申请出具调解书或进行司法确认,诉前调解案件直接从调解平台推送至内网进行立案并出具调解书或进行司法确认,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化纠纷。

2020年8月14日上午,龙安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日前,徐某某以要求某保险公司赔偿保险款10万元为由,诉至龙安法院,工作人员在征询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将案件转至调解中心,指派一名调解员对该案件进行调解,因被告在外地无法来法院,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视频程序,引导双方当事人线上达成调解协议,快速解决双方的纠纷。

通过一系列多元解纷工作的开展,2020年上半年,龙安法院共诉前委派调解395件,诉中委托调解案件89件。通过各调解团队、调解平台调解成功案件213件。

龙安法院创新工作理念、方法,引入社会力量,在法院外部,精准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街道办等解纷力量,强化诉源治理,打造无讼乡镇。在法院内部,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分流、调裁对接、速裁快审以及程序转化机制,构建诉前对接、诉中辅助、诉后协作的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集约送达建设

龙安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集中送达中心”,将送达辅助性事务整体外包,由专人送达法律文书,采取了构建及设置窗口预约送达、推广适用电子送达、提升法院专递质效、集约外出直接送达、优化公告送达流程、尝试公证参与送达、探索委托送达协作“七位一体”集约化管理、多元化服务、智能化运用的整体送达工作机制。送达小组不仅担任法院的送达工作,同时还是信息传递的导向,如有当事人来到法院递交材料法官又忙于开庭,就可以把材料登记移交到传递中心,由传递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材料转送,既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又推进了案件的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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