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狂欢背后的纠纷:虚构原价罚三倍,擅改中奖规则判违约

2020-11-11 06:08:55 作者: 双11狂欢背

此后,商家始终未公布中奖名单,客服后告知周艺,其不在名单内,如在名单内,会有专员在订单上备注。周艺认为对方的行为涉及欺诈,将之告上法庭。

围绕“商家未按周艺要求公布前1000人名单,是否可认定此前的宣传为欺诈行为”的争议焦点,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家明确告知周艺,其不在中奖名单内,且并未宣传将公布1000名用户名单,而系采取订单备注及各自返款的形式,故不能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驳回了周艺“退一赔三”的诉请。

在另外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商家则被法院判赔支付消费者买一台“IphoneX”的钱——8388元。

此案中,赵晶将一件商品加入购物车后,2017年11月11日0时0分0秒完成付款。几天后,赵晶向商家客服人员询问“是按付款时间吗”,被告方客服人员对此给予肯定回复。但商家最终公布的前100名中奖名单,赵晶却没有出现在名单之内,商家改口称“需要当天拍下并付款”。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家在活动网页告知了消费者具体活动细则,就付款时间对能否中奖是否影响的问题,赵晶曾在活动举办后、中奖名单公布前与商家工作人员确认活动规则,对方告知原告是按照付款时间确定是否中奖,与商家之前公布的活动细则不一致。据商家公布的中奖名单所依据的付款时间,赵晶的支付时间在商家公布的中奖时间范围内,故认定赵晶具备中奖资格,有权获得涉案奖品。

在这些纠纷案中,也有商家称消费者团伙作案,使用“秒杀”软件获取了中奖资格,从而拒绝免单。

2015年11月8日,杨声在天猫商城的一家数码专营店为一台电脑主机支付定金99元,商家制定的“双11”免单活动规则显示,“11月11日当天每时11分11秒付尾款即可享受免单优惠(每个ID仅限参与一次)”。

11月11日2时11分11秒,杨声完成尾款支付。次日,商家增加了“双11”预售活动详解,规则改为享受免单优惠的名额仅限每个时段11分11秒整“前两名”付尾款的顾客,杨声未在中奖名单中。

商家辩称,“双11”当天,有600多个人在整点十一分十一秒支付成功,总共却仅销售出去了1000多台,“这在概率学上不科学”。公司在发布促销活动时,发现有团伙预谋使用能控制交易时间的恶意点击软件,对网站进行攻击,为了防止即将发生的巨额损失,他们补充交易规则,作出了名额限制,并在网站首页显要位置推出、以及宝贝详情页面也做了互联。

商家认为,杨声注册并控制大量账号存在恶意,同时他与其同机账号达成的多笔交易订单异常,根本无法人工操作。天猫公司认为该笔涉案订单是由秒杀软件下单完成,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免单资格。

法院在审理时,考量商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消费者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获得中奖资格,故判决商家退还消费者货款。但同时认定,商家仅属违约行为,不构成“欺诈”,驳回消费者要求商家承担三倍价款赔偿的诉请。

今年10月底,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四部门下发 《关于印发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鬼“贩卖”的用户信息被用于诈骗

“您好,我是客服,您之前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我们会对您进行退款赔付……”“您好,我是某化妆品店客服……”每年“双11”前后还是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期,各地公安部门都会发布“反诈”预警。

记者梳理近年与“双11”相关的个人信息泄漏及诈骗判例发现,在频发的电信网络诈骗背后,有商家内部人员将客户信息非法出售,犯罪分子获得这些信息后在“双11”期间实施诈骗活动。

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在杭州默琳服装有限公司销售部做客服的包某为谋利,多次利用他人提供的计算机手段,帮助他人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杭州默琳服装有限公司的淘宝店铺客户信息,获利7500元。

公司负责人郑某称,他们通过淘宝安全部门查询共有26000多条客户信息被非法下载,向其公司反映被诈骗过的客户经统计有50至60人,初步统计被骗金额178300元。

另一起案子中,苏前利用其担任晋江市智立信服饰贸易有限公司网店订单审单员的便利,私自导出公司在淘宝、天猫、京东三处网店的订单信息,并将含有客户姓名、住址、手机号码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65495条出售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26527元。

在信息被“卖”后,很多在前述公司网店下订单的买家来电称收到通知退款的诈骗信息,诈骗信息里体现下单情况及收货人姓名、地址、电话等完整内容,大部分客户按提供的链接进行操作导致被骗。

这些被“内鬼”倒卖的信息最终会通过隐秘的网络交易流转到犯罪分子手中,用于实施诈骗活动。

另一则判决书披露,2018年8月以来,谢某旺伙同他人利用手机、电脑等网络技术手段,谎称系淘宝等网络客服人员,设置客户购买的物品有质量问题可以办理退款的骗局,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骗取被害人相关支付工具的账号、密码后,诈骗他人钱财。至案发,谢某旺等人共拨打诈骗电话877个,以4元一条的价格非法向他人购买淘宝订单信息936条用于诈骗。

陈津是其中一名受害者。他回忆,2018年12月28日,他接到一个电话,说其“双11”购买的东西需要召回,对方发了一条网站链接,他在上面填写了身份证号、工行卡号,对方还让他将银行短信验证码也写上。

此后,对方又加了他微信,发了个二维码,说之前向建行卡汇的款多了,让把多余的钱退回。陈津一看,确实多了12000元,没有多想就通过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将钱转给对方。在与对方通话过程中,多个银行给陈津发短信,等通话结束,陈津的银行卡被转出多笔钱。

而据海峡都市报报道,今年11月3日,福建福州的市民王女士就反映,她在淘宝上购买了一款母婴产品,由中通快递送货。3日中午,一名自称是中通快递客服的人联系王女士,称包裹丢失,可以双倍赔偿,但需要买家进行相应操作才可理赔,王女士差点被骗。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田吉、周艺、赵晶、杨声、陈津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