汹涌新闻记者 林珏瑶
杭州女子谷女士(此前化名吴女士)取快递时遭偷拍并被诋毁“越轨快递小哥”,当事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获受理。
十二月14日17时25分, 谷女士告知汹涌新闻,针对她提起的刑事自诉,余杭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我现在先去法院”。
18时许, 谷女士发微博称,自己回绝承受嫌疑人郎某某、何某某及他们亲朋的抱歉。关于前述两人的刑事责任,她将“一追查竟”。
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官方大众号十二月14日音讯,十月26日,自诉人谷某某托付的诉讼代理人到我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及依据资料,以郎某某、何某某伪造事实,经过网络诋毁自诉人谷某某且情节严重为由,要求以诋毁罪追查郎某某、何某某的刑事责任。
前述文章称,法院依法进行了立案检查,在检查期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告诉自诉人弥补提交依据资料,并由我院依职权调取了与本案有关的行政处分资料。同年十二月十一日,诉讼代理人向我院弥补提交了刑事自诉状及依据资料。经检查,本案契合刑事自诉案子的受理条件,我院于十二月14日立案受理。
稍早前,十二月14日上午,汹涌新闻从当事人 谷女士处得悉,她的代理律师已到余杭区人民法院处理此事。
此前报导
据齐鲁晚报十二月5日报导,7月7日, 吴女士(化名)在小区取快递时被偷拍,偷拍视频被配以伪造的微信谈天对话截图,发至微信群内,吴女士被伪形成“越轨快递小哥”的“荡妇”。
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8月13日发布的警情通报,8月7日11时01分,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良渚派出所接辖区大众 吴女士报警,称有人偷拍其视频上传网络,并对其恶意中伤。接警后,良渚派出所敏捷安排力气展开调查取证作业。经查,网上撒播的视频系嫌疑人郎某(男,27岁)趁 吴女士 (化名)在小区快递站点取快递时经过手机摄录。出于博眼球意图,郎某与朋友何某(男,24岁)经过分饰“快递小哥”与“女业主”身份,伪造了暧昧微信谈天内容,并将摄录的 吴女士视频和谈天内容截图发至微信群,形成不良社会影响。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已对郎某、何某诋毁别人行为别离作出行政拘留处分。
前述报导称,警方发布通报后, 吴女士被地点公司劝退离任,后来她自己亦呈现郁闷症状。
十二月十日, 吴女士在微博渠道发布视频自述,她已延聘律师,并于十月26日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暂未收到法院回复。她期望自己的维权行为对社会上怀有不法之心的人起到震撼效果,给相似的受害者依法维权供给学习。
本期修改 周玉华